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藥都大道1289號
郵編:236800
電話:0558-5196766
電話:0558-5196766(辦公室)
電話:0558-5190035(招投標中心)
電話:0558-5196757(紀檢)
傳真:0558-5196767
郵箱:bzjkjt@126.com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違法及事故涉案車輛停放保管項目業已完成招投標工作,現由亳州上善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善環保公司”)中標。2021年1月8日,上善環保公司與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簽訂服務合同。
為加強市城區交通違法及事故涉案車輛施救工作管理,有效整合社會施救資源,提高施救工作效率,減輕群眾負擔,上善環保公司特就市城區交通違法及事故涉案車輛邀請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共同合作開展施救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邀請范圍
譙城區境內現有道路救援服務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營業執照,并須具有“道路救援服務”項目。
二、符合條件
擬與上善環保公司共同合作開展施救工作的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須遵守、具備以下條件:
1.公司須具有5輛總質量3噸及3噸以上道路清障車,其中藍牌照清障車至少1輛,黃牌照清障車至少2輛,車輛所有權須屬本公司;
2.公司道路清障車必須達到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禁止使用私自改裝的車輛;
3.公司駕駛員必須10名以上,且具有C1、B2及以上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資格;
4.公司須配備1—2名管理人員;
5.公司清障車、管理人員與駕駛員必須入駐上善環保公司交通違法及事故涉案車輛停車場,實行待命值班,服從上善環保公司統一調度指揮;
6.在排班期間,當入駐的公司車輛不能托運大噸位交通違法及事故涉案車輛時,可以使用未入駐的自有車輛或租賃第三方公司車輛;
7.上善環保公司停車場實行停車收費制。對入駐的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清障車輛,統一按3.5元/天·車標準收取費用;
8.為減輕群眾負擔和減少投訴,根據市交警支隊指令,對市區內違停車輛實行拖運時,所有入駐的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要無償提供拖運服務,不得向車主或駕駛員收取拖運費用;
9.施救費用分成比例為2:8,即上善環保公司占20%,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占80%;
10.施救費用結算。由上善環保公司停車場工作人員使用各入駐公司稅票統一向車主或駕駛員開具施救費用發票。施救費用結算方式,由上善環保公司每10日與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結算一次;
11.實行保證金管理。為保證雙方費用正常結算,上善環保公司收取各入駐公司10000元保證金,如各公司拒絕或拖延交納停車費、施救分成費、罰款等有關費用,則相應從該保證金中如數扣除。如當月保證金不足10000元,則次月初5日前由該公司予以補足。該保證金不計利息,如入駐公司退出,則據實退還;
12.收費標準。按照“減負、降訴、讓利”的原則,上善環保公司在充分了解民意的基礎上,決定在現有施救費、停車費市場價基礎上進行一定程度下調,具體收費標準已報市發改委(市物價局)備案(見附件);
13.本合作協議有效期5年,實行一年一簽。如上善環保公司當年與市交警支隊關于交通違法及事故涉案車輛停車場項目合同到期,次年市交警支隊招標而上善環保公司再次中標時,則上善環保公司與前期第三方施救公司的合作協議繼續有效。否則,合作協議自然中止。如5年內上善環保公司再次中標,則合作協議仍然有效;
14.實行考核管理扣分、罰款淘汰制。
(1)由上善環保公司對入駐的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的駕駛員和清障車實行統一管理。為保證公平,對入駐的各公司清障車輛統一實行輪流、間隔編號,日間(注:7:00——19:00)作業按順序排號,依次進行;
(2)根據突發應急處置原則,結合日常夜間發生的交通事故率,為節省人力物力資源,提高應急處置效率,對夜間(注:當日19:00——次日7:00)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作業,實行每周輪流值班制。即每晚當班公司至少安排2車4人值班待命,其他非當班公司安排1車2人值班待命;
在夜間交通事故量大時,在值班駕駛員及拖車不夠用的情況下,由當班公司抽調其所屬拖車及駕駛員予以彌補。如仍不足時,由上善環保公司統一調配,其他公司須按調度指令執行,否則,上善環保公司將有權終止與該公司合作施救協議;
(3)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應為其入駐上善環保公司交通違法及事故涉案車輛停車場的所屬駕駛員,依法足額購買相應社會保險,并負責承擔其所屬駕駛員工資等費用。其入駐上善環保公司交通違法及事故涉案車輛停車場的所屬駕駛員,在施救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均與上善環保公司無關;
(4)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應為其入駐上善環保公司交通違法及事故涉案車輛停車場的所屬清障車輛,依法足額購買車輛保險,其中車輛貨物商業險及第三者責任險,每車保險金額均不得低于100萬元。其入駐上善環保公司交通違法及事故涉案車輛停車場的所屬駕駛員所駕駛的施救車輛,在施救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均與上善環保公司無關;
(5)制定《亳州上善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市城區交通違法及事故涉案車輛道路救援服務工作考評辦法》(附件),實行百分制考核。對當月考評得10分及以下的,連續2個月每月考評得分10分以上、20分及以下的,連續3個月考評每月考評得分20分以上、40分及以下的,連續4個月考評每月考評得分40分以上、60分及以下的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上善環保公司將予以終止與其合作施救協議;
(6)上善環保公司建立道路救援服務考評小組和考評監督小組。考評小組,組長由上善環保公司停車場管理人員擔任,成員由上善環保公司停車場人員、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入駐人員擔任。考評監督小組,組長由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入駐管理人員實行每月輪流擔任,成員由上善環保公司停車場人員、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入駐人員擔任;
(7)實行服務考評扣分罰款制。每分扣罰50元,每公司每月最高罰款5000元。其所扣罰款,在施救費結算時一并扣除;不按時繳納罰款的,從其所交納保證金中予以相應扣除;扣除相應罰款后不在規定時間內補足保證金,將停止該公司施救作業的排班,經三次催交后仍不交納的,將予以終止合作協議。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
歡迎有意向合作的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21日,持相關資料到上善環保公司市場發展部報名。逾期報名的,上善環保公司將不予接收。
請有意向合作的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報名時攜帶如下相關資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4.清障車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5.駕駛員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6.管理人員、駕駛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7.管理人員、駕駛員近三年無犯罪記錄證明;
8.管理人員、駕駛員無吸毒史記錄證明等資料。
(二)公示時間
對符合響應條件的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1年3月22日—24日。
(三)試運營時間
對符合響應條件的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予以公示后無異議的,上善環保公司即與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簽訂《市城區交通違法及事故涉案車輛施救服務合作協議》。本年度合同期限:2021年3月25日——2022年1月7日。試運營時間為,2021年3月25日—31日。
試運營期間,各第三方道路救援服務公司要嚴格服從上善環保公司統一調度管理;對不聽從管理或者出現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者,予以終止服務合作協議。
(四)正式運營時間
2021年4月1日后,正式運營。正式運營期間,上善環保公司將按照《市城區交通違法及事故涉案車輛道路救援服務工作考評辦法(試行)》進行嚴格考核。
上善環保公司地址:希夷大道友陽商務辦公樓六樓(市行政服務中心對面)
上善環保公司聯系人:張先生,手機號:19956998657
亳州上善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4日
相關單位